一、12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湿地生态修复工作:浦江县浦阳江国家级湿地公园通过专家组评审,成为我市首个国家级湿地公园;浙江东阳江湿地公园通过专家组评审,成为我市第5个省级湿地公园。
(二)现代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武义县林场顺利通过现代国有林场省级考核验收;积极开展2016年度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年度总结相关工作,并指导开展全市国有林场备案登记工作。
(三)林业生态保护工作:
1. 继续开展好查处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总结上报行动成果及开展情况;
2. 组织开展了市级应急森林消防队伍练兵,做好金衢二期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
3. 组织召开全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培训班,强化野生动物疫病防控,部署野生动物养殖场、市场活体野禽的巡查工作。
(四)林地资源管理工作:
1. 召开了全市森林资源管理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会议;
2. 完成林地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名录库,制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办法。
(五)国土绿化工作:
1. 召开全市营林公益林及国有林场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16年营造林、公益林、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建设保护工作,谋划部署2017年工作重点;
2. 继续落实《金华市“整治环境、靓化金华”绿化缺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快“两路”沿线林相改造工程实施进度;
3. 召开全市营林公益林及国有林场工作会议,积极做好公益林年度总结、变更、调整后续矢量数据完善等相关工作;
4. 参加全省珍贵彩色森林技术培训会,印发实施今冬明春省调控珍贵彩色苗分配方案。
(六)林业品牌提升工作:
1. 完成2016年花卉苗木交易相关工作,组织召开“苗圃旅游与规划设计”和“绿色发展论坛”2个论坛,做好苗交会会前宣传及会后成效总结宣传;
2. 完成了林木种苗打假、查办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情况考核的资料整理上报工作;
3. 开展33家绿化造林丙级资质单位(包括2家设计单位、31家施工单位)核定工作;
4. 召开全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配合省厅质检站做好25批次冬笋抽检工作,整理好食品安全工作台账,迎接上级考核。
5. 完成2016年全市“一亩山万元钱”林技推广示范基地9390亩;
6. 筹备召开金华市花卉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完成了花卉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编辑2016年茶花分会会刊,组建茶花分会官方网站。
(七)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1. 开展疫木定点企业突击检查和红火蚁防控工作;
2. 联合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做好颐海隔离苗圃相关监管工作;
3. 完成全市古树名木保护“一树一策”方案论证。
(八)功能区保护建设工作:
1. 完成2016年功能区生态搬迁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协调市财政局、婺城区政府完成塔石乡453人地质灾害避险补助资金预拨工作;
2. 完成农工委《关于加强安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的建议》的答复工作;
3. 积极配合君安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乡镇、村年度考核工作。
(九)日常事务工作:
1. 组织开展第二十次“夜学”活动,学习了市委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
2. 组织召开机关党支部会议,推荐我局出席市直机关党员代表会议和市委第七次党代会候选人初步人选,以及市直机关出席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候选人初步人选;
3. 完成了我局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落实情况考核自查及台账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自查及相关材料报送。
二、1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 做好2016年度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部署;
2. 安排部署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
3.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开展红火蚁防控工作;
4. 谋划2017年党政军领导义务植树和“寻找身边可植树点”活动;
5. 做好建设“生态廊道”等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中涉林审批工作;
6. 做好春节期间涉林安全生产,严抓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关”;
7. 做好今冬明春种造林苗调剂的信息服务,展示我市花卉苗木产业优势;
8. 持续推进全体干部职工自身建设,强化廉政教育,组织召开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9. 开展离退休干部春节走访慰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