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期
2015年12月1日
金华市林业局十二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重点工作
一、做好2015年度林业工作考核及2016年度林业工作思路谋划,筹备召开全市林业局长会议;
二、全力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期林区防火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召开全市森林消防技能培训和内勤人员培训;
三、继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做好创森年度工作考核,开展森林系列创建宣传;
四、持续做好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相关工作;
五、完成“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六、继续做好全市“两路两侧”、“四边三化”绿化缺失问题整改督查,落实整治情况周通报制度;
七、持续推进非法开矿占用林地案件查处、松材线虫病防治等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八、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
各处(室、站、场)工作安排
办公室:
1、筹备召开2015年度全市林业局长会;
2、配合市创森办筹备召开全市林业工作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
3、组织召开2015年度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会暨信息员、信访员培训会;
4、完成金华林业网改版提升电子政务项目考核验收,完成资金支付;
5、修订完善《金华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支付;
6、完成浙江省林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县(市、区)林业(农林)局林业工作责任制考核、市直单位职能工作目标考核和市直部门共性工作考核。
行政审批处(森林资源处):
1、继续做好7351部队与汤溪等地山林纠纷调处、磐安县大盘镇信访件答复等工作;
2、组织召开全市山林纠纷调处工作会议;
3、继续开展全市林地监督检查;
4、印发实施《金华市林地经营权流转征管理办法》;
5、做好相关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6、继续做好政务服务网和日常审批工作。
绿化造林处(林业产业处):
1、继续做好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新一轮功能区补偿机制,召开九峰、安地区域保护建设总体规划评审会,做好2014年部分项目补偿资金拨付等工作;
2、继续做好全市“两路两侧”、“四边三化”绿化缺失问题整治整改相关工作;
3、做好省级森林小镇、森林人家、林业龙头企业、林业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的申报工作;
4、做好现代林业园区省级考核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5、组织召开全市营林和公益林工作会议;
6、配合做好生态市、新农村、“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复绿、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
森林公安局(法制处、森林消防办公室):
1、继续侦办汤溪镇非法开矿占用林地违法案件;
2、组织对县(市)开展平安林区创建复查工作;
3、组织开展全市森林消防技能培训和森林消防内勤培训;
4、做好迎接省林业厅对我市森林消防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5、继续做好森林防火期后及冬至期间森林消防工作;
6、完成各类总结、报表的整理统计和上报工作,拟定2016年工作思路。
种苗站:
1、组织召开全市林业种苗管理站长会议;
2、做好省控珍贵容器苗及市本级珍贵苗分配、调拨等工作;
3、做好全市花卉种苗统计年报汇总上报、年度总结评比、种苗工作考核等相关工作;
4、拟定2016年工作计划;
5、组织上报市级林业标准化项目;
6、做好国际山茶协会相关工作,继续组织国际茶花大会招商招展工作,加强花木产业调研工作。
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站:
1、组织召开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站长座谈会,总结2015年主要工作,谋划2016年工作思路;
2、做好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相关准备工作;
3、组织农药采购询价开标,力争12月底前完成农药采购及支付;
4、继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5、做好全市林检员服装着装、换装工作;
6、继续做好行政服务中心检疫证签发及产地检疫工作。
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1、做好全市湿地保护规划、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产业产值等相关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2、根据市政府要求继续抓好H7N9疫源疫病防控工作;
3、开展2015年度工作台账整理工作;
4、组织职工开展休疗养活动;
5、办理群众举报和110转接的涉及野生动物案件的查处工作;
6、对铁路木材运输情况进行检查,打击违法运输木材行为。
林业技术推广站(市绿化办、创森办):
1、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相关工作,筹备召开全市林业工作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做好各县(市、区)、市级机关相关部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年度考核工作,继续配合金华日报等做好创森宣传活动方案实施;
2、加强食用林产品监管,开展节前食用林产品安全巡查,配合省林业厅质检站开展山茶籽、山茶油抽样检测;
3、开展香榧早实丰产栽培技术推广等项目总结验收工作,做好项目资金拨付工作;
4、组织开展本单位工作人员工会疗养、年度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