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期
2015年10月8日
金华市林业局十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重点工作
一、继续做好全市“两路两侧”、“四边三化”绿化缺失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县(市、区)交叉检查,督促任务落实;
二、筹备召开全市绿化工作现场推进会和第三季度农口例会;
三、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进度,联系衔接金华日报、金华电视台做好创森宣传活动方案的实施,开展创森知识竞赛、微信APP客户端趣味问答、绿色生活随手拍、绿道定向大赛等活动;
四、持续做好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相关工作;
五、持续做好《金华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六、继续做好第八届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及第十三届中国苗木交易会筹备工作;
七、持续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做好秋季森林防火、森林消防队伍培训等工作;
八、加强自身建设,持续开展“从严管理落实年”、“三严三实”系列活动。
各处(室、站、场)工作安排
办公室:
1、配合做好全市林业高评委专家推荐、中评委专家库调整工作;
2、协调市绿湿委和造林处筹备召开全市绿化工作现场推进会;
3、启动2016年度林业工作思路谋划工作;
4、启动2015年度市政府工作考核准备工作;
5、继续做好金华林业网改版提升实施等电子政务工作;
6、继续推进“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修订工作;
7、组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湿地保护工作调研。
行政审批处(森林资源处):
1、做好汤溪镇曹界村和婺城区莘畈乡祝村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并配合省林业厅协调处理永康、缙云两地一起市际山林纠纷;
2、继续做好采矿企业占用林地整改工作;
3、完成金华市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管理办法意见征求,并做好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季度报表统计及报送等工作;
4、组织开展全市使用林地事后监督检查;
5、做好一期对农广播宣传工作;
6、继续做好政务服务网和日常审批工作。
绿化造林处(林业产业处):
1、继续做好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相关工作:提交新一轮功能区补偿机制建议等进行审定,召开九峰、安地区域保护建设总体规划评审会,做好2014年、2015年补偿资金拨付等工作;
2、完成全市2015年绿化造林实绩自查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做好省级造林补贴试点和森林抚育项目核查工作;
3、继续做好全市“两路两侧”、“四边三化”绿化缺失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县(市、区)交叉检查,督促任务落实;
4、完成第五批市级林业龙头企业和林业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审核、命名工作;
5、会同市财政局做好2014年市本级林业发展资金项目资金拨付工作;
6、做好现代林业园区省级考核验收、双龙洞国家森林公园省级督查、基层林业站本底调查及培训等相关工作;
7、配合做好生态市、新农村、“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复绿、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
森林公安局(法制处、森林消防办公室):
1、侦办开发区范围内2起林地案件;
2、做好迎接省林业厅和市政府行政执法检查相关准备工作;
3、继续做好森林消防责任书考核有关准备工作;
4、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森林消防培训;
5、做好2015年度民警被装领取和分发工作;
6、做好林业执法相关职能移交工作;
7、完成各类总结、报表的整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种苗站:
1、继续做好第八届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及第十三届中国苗木交易会筹备工作;
2、举行花木产品产销对接活动,邀请全国花木采购商与金华苗企进行面对面产销对接;
3、做好金中梁副市长关于东方园林参与金华市生态城市建设及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开发建设的报告批示件调研和答复工作;
4、做好国际山茶协会会员变动情况登记上报、国家林业局名花群网站涉及茶花资料更新、拟定茶花分会常务理事会工作方案等花协相关工作。
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站:
1、做好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普查工作;
2、继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
3、组织召开部分县(市、区)松材线虫病联防会议;
4、对开发区松林开展秋季疫情普查;
5、继续做好行政服务中心检疫证签发及产地检疫工作。
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1、继续组织开展打击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行动;
2、继续督促各地抓好湿地规划相关后期工作;
3、和相关媒体对接做好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
4、办理群众举报和110转接的涉及野生动物案件的查处工作;
5、对铁路木材运输情况进行检查,打击违法运输木材行为。
林业技术推广站(市绿化办、创森办):
1、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进度,联系衔接金华日报、金华电视台做好创森宣传活动方案的实施,开展创森知识竞赛、微信APP客户端趣味问答、绿色生活随手拍、绿道定向大赛等活动;
2、继续做好推荐第三届“美丽中国”大赛参赛作品征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省级森林城市(城镇)迎检工作;
3、开展“科技助推森林金华建设”林业科技周活动,举办全市责任林技人员知识更新、市古树名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培训;
4、继续实施《香榧早实丰产栽培技术推广》等项目,做好项目资金拨付工作;
5、配合做好香榧抽样检测,加强食用林产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