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金华市林业局委托负责实施《种子法》、〈浙江省实施《种子法》的办法〉;
(2)监督指导全市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
(3)查处林木种苗行政案件;
(4)负责审核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5)承担全市林木种苗花卉质量的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全市林木种质资源的普查、保护和管理工作;
(7)承担林木品种(良种)的选育、引种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林木品种(良种)的示范、推广工作;
(8)指导全市林业种苗花卉生产和管理,包括采种、育苗、余缺调剂和技术、信息的交流;
(9)负责全市林业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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