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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处

发布日期:2017-10-25 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行政审批处(挂森林资源处、市林权管理中心、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牌子)。承担本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审核职能;负责牵头拟制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依法提出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加、修改或取消建议;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和网上咨询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相关服务工作。

  负责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组织拟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监督检查林木、毛竹的凭证采伐与运输。指导、监督木材检查站(巡查大队)的建设和管理。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及疫源疫病监测。拟订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调整意见。依法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按分工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的相关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区、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政策性林木保险管理;指导全市林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组织拟订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指导监督山林纠纷调处。承担市山林纠纷调处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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