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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本级林业发展资金婺城区项目抽验合格公示

发布日期:2017-12-07 信息来源


  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市本级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工作任务的通知》(金林发〔2016〕9号)和《关于下达2016年市本级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金市财农〔2016〕198号)精神,2016年共落实市本级林业发展资金项目2个,其中,金东区澧浦镇墈塔村林区道路建设项目经过区、市两级验收合格已拨付资金12万元。

  婺城区农景山孔雀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两次调整,计划总投资40.1万元,补助资金20万元。2017年8月16日由浙江中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认定该项目建设任务已完成,实际投资额为52.86万元。2017年9月4日通过婺城区农林局验收。根据区级验收结果,2017年11月23日,我局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抽验,经实地踏看,项目各项建设任务均已完成,我局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现将上述项目验收合格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7日起至12月11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林业局办公室反映。

  金华市林业局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大院东辅楼5楼539室),邮编:321017。联系人:董爱斌,联系电话:82468020,邮箱jhslyj@126.com。

  金华市林业局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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