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本站!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首页>动态信息>省内要闻
我省全面启动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2017-12-18 信息来源


  近日,省林业厅在杭州召开浙江省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启动动员大会,并举办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省林业厅副巡视员卢苗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各有关市、县(市、区)林业局分管领导、项目技术负责人、省林业厅相关处室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会议和培训。

  卢苗海在讲话中强调当前开展全省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的迫切性和必要性,指出本项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他指出,森林风景资源是我国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和难以再生的国家资源,开展森林风景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是我省加快推进和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重大举措,对打造“美丽浙江”、建设“大花园”具有重要意义。查清森林风景资源现状是开展森林旅游的基础性工作,扩大森林生态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手段。开展森林风景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也是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委26号文件关于“建设一流森林休闲养生区,积极挖掘森林文化,打造森林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关于“谋划实施‘大花园’建设行动纲要,大力发展全域旅游”要求的重要工作。开展全省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同时也是进一步推动我省森林公园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需要,是为即将出台实施的《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作准备。

  卢苗海强调,森林风景资源的监督管理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开展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是我省林业部门一项全新的工作。我省作为全国率先开展全省森林风景资源普查工作的省份之一,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没有过多的经验可借鉴。各地应准确把握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重点抓好以下4个环节。一是要以生物景观类资源为调查重点,充分发挥好我们林业系统自身的优势;二是积极做好与旅游、国土、建设、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收集和利用其调查成果和统计材料;三是严格省市、县二级质量检查,各检查组要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四是“讲透”和“读懂”实施细则。

  卢苗海要求各地要牢牢把握“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的总要求,撸起袖子加油干,全力抓好组织部署,保质按时完成普查任务。一是要把本项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林业局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具体培训应到每个调查小组、每个技术员。三是尽快落实所需调查经费,确保调查经费足额到位。四是各地应尽可能依托自身力量组建县级调查组,以保证工作实施进度和质量。五是要讲究方法,要先做好已有成果的收集和社会调查,充分利用现代手段,提高效率。六是要做好安全生产,确保外业调查和检查人员安全。

  培训班上,省级项目组有关专家分别就《浙江省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实施细则》、《浙江省森林风景资源分类与评价》、《浙江省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操作平台》进行了专题授课。(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保护总站、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C)2015金华市林业局.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5015450号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电话:0579-82468020 邮编:321071
本站浙江正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