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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副市长朱有清督查冬至期间森林消防工作

发布日期:2017-12-25 信息来源义乌市农业林业局


 
 

  冬至期间,我市天气晴好,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消防形势严峻。冬至当天(12月22日)下午,义乌副市长朱有清、市农业林业局局长楼辉腾带队,对全市重要地段、点位开展冬至森林消防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检查了城西街道东黄线分岔口森林消防岗亭、江东街道徐村公墓、后宅街道梅山公墓、奇山陵园等地,详细了解了森林消防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实地检查了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情况,并对值守的森林消防队员和护林员致以亲切的慰问。朱有清指出,冬至期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清形势,周密部署,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多管齐下,及早防控,采取人巡和科技监控等多种手段,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从源头上防控火灾发生,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宣传,文明劝导,利用发放宣传册、播放广播、悬挂横幅、张贴禁火标语等方式,教育群众崇尚科学,采用文明、健康、环保的方式进行祭祖。

  为了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义乌市人民政府特发布森林消防禁火令。禁火期为2017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禁火区域在全市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在禁火期间,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六大禁令”: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严禁上坟祭祖时烧香、点烛、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严禁在野外烤火、玩火、放孔明灯;严禁进山狩猎;严禁炼山、烧田坎草、烧灰积肥及其他生产性用火。对违反以上禁令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处理,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违反以上禁令的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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