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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金1700余万

发布日期:2017-11-30 信息来源浦江县林业局


 

  浦江县2017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全面铺开。随着今年省级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亩40元(其中5元为管护资金),该县生态公益补偿金也是水涨船高,全县50.54万亩生态公益林得到补助资金为1770.88万元,比去年增加了252.73万元。

  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的对象主要有:一是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归林农个人的自留山,补偿对象为农户;二是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归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统管山,补偿对象为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三是依法签订了承包、租赁等流转合同(或协议)的山林,在合同或(协议)有效期内,补偿对象为承包户。全县有270多个村集体、1个国有林场、7800多户农户、185名护林员将直接受益。

  为做好补偿资金的发放工作,浦江县林业局认真核对公益林发放清册,逐户核对农户和单位的名称、账号、面积和资金,并进行阳光公示,同时将在损失性补偿资金下拨一个月后,对损失性补偿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经营者手中开展自查和检查,督促损失性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所有者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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