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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春季“绿化造林月”指导服务活动汇报材料(朱飞)

发布日期:2015-03-13 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2015年春季“绿化造林月”指导服务活动汇报材料

金华市林业工作汇报

2015313日上午1030  申华商务酒店银杏厅)

尊敬的杨厅长、李永胜处长、李荣勋站长、蒋仲龙站长:

非常感谢省厅组织此次活动,专门派遣指导服务组对我市林业工作开展业务指导。周一至周四,指导服务组先后赴东阳、武义、兰溪和婺城开展调研,听取了各地林业工作汇报,并给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根据本次活动安排,我谨代表局领导班子就林业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困难和下步工作思路向省厅指导服务组汇报如下:

一、全市林业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去冬今春以来,我局按照省林业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全面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意见》(浙委发〔201426号)和全省林业局长会议精神,采取有效举措,稳步推进林业重点工作开展,主动抓好绿化造林、森林消防、国有林场改革、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落实。具体为:

(一)全市春季绿化造林进展情况良好

1月份以来,我市上下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龙头,抢抓造林有利时节,各项营造林工作有序推进。2015年全市造林更新计划59679亩,截止311日,已完成造林更新22162亩,为年度计划数的37.2%,其中浦江、磐安、东阳等县(市、区)已完成年度造林计划60%以上;完成平原绿化9002亩。自1月以来,结合“五水共治”、森林系列创建、“1818平原绿化”、“四边绿化”和通道沿线绿化,全市广泛开展植树造林,共有20.9万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栽植包括枫香、银杏、含笑、无患子、栾树等各类苗木树木75.5万株。其中,310日,我局组织市党政军四套班子领导开展了义务植树劳动,通过带头示范,引导全市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爱绿植绿护绿”活动中来。同时,我局积极发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宣传义务植树活动,重点解答了广大群众关心的“种什么、种哪里、怎么种”的热点问题。接下来,我局还将实地调研义乌市认种、认养、认建、认捐“四认”工作机制,总结吸收相关工作经验,适时在全市范围推广义乌市的先进做法,深入挖掘人民群众植树造林潜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二)春季森林火灾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

面对春节期间异常严峻的森林火灾防控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在实行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警地联动、鲜花置换、跟踪宣传、拉网劝导、引水上山五大工作举措,全面推进林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科学防范森林火灾,取得了明显成效:春节期间,我市仅发生一般森林火灾1起,森林火情171起,同比去年春节分别下降了95.8%90.1%,较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实现零发生。此项工作得到了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39日我局呈报的题为《金华市五招狠抓森林防火——春节期间火情火灾降幅超九成》的专报信息,获得了黄旭明副省长批示;224日、27日暨军民市长连续在市林业局呈报的专报信息上作出批示。

创新举措为:一是根据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各地及时发布林区《禁火令》和禁燃方案,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二是联合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做好林区禁燃工作的通知》,建成森林火灾案件基层派出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机制,打破了森林公安警力有限的壁垒,发挥公安部门技术和前沿优势,有效提高了森林火灾案件打击力度。三是积极倡导推广“无烟上坟”、“无烟祭扫”新风尚,通过采购发放鲜花,置换鞭炮、香烛等祭祀品,逐步转变群众上坟祭祖燃放烟花、点烛、烧纸等传统陋习。四是在充分发挥全市专兼职护林员作用,全方位、拉网式开展森林防火巡查的同时,采取临时聘用管火员、组建志愿者等形式,广泛发动老年协会、学生教师等社会力量,有效充实了森林防火力量。五是利用我市山塘水库资源,设计引水分布图、修建森林消防蓄水池,逐步健全引水灭火网络,同时增补“引水灭火”森林消防装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扑救队伍战斗力,为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提供保障。

(三)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推进平稳

2012年浙江省被列入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以来,我局先后2次组织开展全市国有林场现状调研,主要掌握国有林场发展现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为制定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提供基础数据和依据。经多方努力,20148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国有林场改革政策,明确了我市国有林场改革的目标、任务,为市、县两级政府工作开展提供政策保障。各有关县(市、区)政府根据《通知》精神,先后成立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排定任务表、时间表和责任表,切实将国有林场改革纳入政府中心工作,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与此同时,我局及时总结通报相关县(市、区)国有林场改革进展及先进做法,以先行先改推动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开展。

目前,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总体推进平稳,进展较为顺利。全市10个国有林场均已定性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其中金华市北山林场、永康市林场、浦江县林场、磐安县黄檀和园塘林场等5个林场确定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除婺城区东方红林场外,其他林场在2014年底前已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今年126日黄旭明副省长对武义县林场场长张秀岳的感谢信作出批示,暨军民市长和张伟亚副市长也分别批示,充分肯定了武义县林场推进改革发展、保障职工利益的做法。接下来,我局将重点督促婺城区东方红林场改革工作开展,进一步完善改革细节,力争今年6月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四)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根据《关于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林资〔201488号)精神和全省林地管理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我局及时召开专题部署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单位)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同时,下发《关于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自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市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重点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房地产、垦造耕地、采石采矿等重点项目进行清理排查。期间,我局集中全市执法力量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48宗,涉及林地面积123.5亩,收缴罚款11.98万元。在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要求,严格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征占用林地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鉴定态度和立场,一律不上报或审核同意。在涉林垦造耕地方面,我局相关处室严格把好项目选址关、植被恢复关,执行区域控制,严格监督检查,逐步将工作重点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有效遏制项目实施主体乱作为的发生。

(五)松材线虫病防控力度进一步加大

2014年我市共清理疑似松材线虫病死松树13.5万株,投入森防专项资金1828.6万元,同比增长3%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94279亩、发生率为0.95%,防治面积80375亩、防治率为85.25%,均优于省林业厅防治目标管理指标。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与高校的合作联系,与浙江农林大学就2015年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社会化服务进行了商议;进一步加强了疫木流通管理,对全市5家疫木定点企业进行检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逐个整顿,促使我市定点企业规范有序;进一步加强了对重点区域的有害生物防治,积极做好九峰山景区的6000支打孔注药防治工作,经全程跟踪作业,目前已完成验收。截止311日,全市已清理枯死松树6.7万株,完成率72.89%,投入清理资金1513万元。

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绿化造林成本不断提高,林业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近年来造林成本不断提高,补助标准又过低,导致基层林业干部少了工作热情和动力。根据一些县(市、区)反映,在目前的劳动力工资和物价水平的影响下,一些工程很难完全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实施。如目前农村六七十岁的老人上山一天工资都要一百元左右,壮劳力要两百元,而营林项目补助标准仅为100-300/亩,森林抚育只有100/亩,林区道路建设3-5万元的补助标准等都与实际投入差距很大,县级财政又不能足额配套,影响了基层绿化造林的积极性。

(二)基层林业干部青黄不接,管理体制亟待理顺。我市乡镇林业站人员不足、管理体制不顺是通病,目前乡镇基本都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而“林业站”不是基础薄弱就是名存实亡,林管员大多被“挪为他用”或者被统筹使用,有的乡镇甚至没有专职林管员。加上基层林业干部青黄不接,上一代林管员退休后,林业工作将面临后继无人的境地,今后森林资源调查、地形图勾绘、小班调查等基础工作都将难以落实。近日,省人力社保厅印发了2015年全省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农技人才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建议省林业厅积极争取,趁此东风,配足基层林业站队伍。

(三)国有林场改革尚未完全到位,拔点力度仍需加大。今年6月,我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将接受省级考核验收。目前,婺城区东方红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尚未取得政府批复,兰溪市林场在职职工经费财政未加以保障,义乌市、永康市、浦江县林场人员编制正在争取当地编办下文件。建议省林业厅对婺城区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进行跟踪督办。基层普遍反映中央和省级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使用难,建议省林业厅进一步明确哪一些支出可以列入“其他与改革相关的支出”。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乏力,亟需政策支撑。20139月,我市召开了全市林地股份制流转现场会,全面总结浦江林地股份制改革。目前,林地流转面积为70.24万亩,其中林地股份制流转面积为5.1万亩。一方面,虽然各县(市、区)在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方面作了探索,但因省级办法未下达,各地基本处于观望状态。另一方面,对林地经营权抵押评估在操作层面有难度,银林合作欠深入,银行提供的贷款额度一亩最多只有几千元,贷款周期也短,不能解决林企、林农的“燃眉之急”。建议建立银行与林业部门捆绑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5年是“十二五”林业发展的收官之年,是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 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开局之年。全市林业工作将以实现林业生态与林农利益互利共赢、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深化林业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实施五大工程为突破口,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现代林业发展路子,努力为“两美”金华建设构筑重要绿色屏障。

(一)实施“绿化彩化”工程

1、扎实推进平原绿化行动。完成造林面积35860亩,迹地更新23819亩,中幼林抚育430696亩,育苗面积2040亩,四旁植树187万株。全市平原林木覆盖率力争达到18%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1%以上,林木蓄积量达到3000m3。指导义乌市认真筹备全省平原绿化座谈会。

2、积极推进林木彩化行动。指导各地编制县级《森林彩化工程规划》,全市计划建成300亩以上彩色健康示范林22处。实施“珍贵树种进千村行动”,按照规模化发展与分散培育相结合、人工造林与现有林相改造相结合的思路,全市完成742个珍贵树种村庄绿化,种植珍贵树种74.2万株。

3、深入开展“森林系列”创建行动。积极开展“全国生态文化村”、“全国生态文化企业”、“全国生态文化示范基地”和“全国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全市建成省级森林城市1个、省级森林城镇3个、省级森林村庄10个以上、全国或省生态文化示范基地1个,新增市级森林村庄80个以上。

(二)、实施“护林治林”工程

4、严守湿地保护红线。严格执行《金华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大湿地修复力度,全市湿地面积稳定在52万亩以上。指导各地建立湿地保护协调机构,及时完成县级湿地保护规划,开展县级湿地保护名录的确定、公布和省重点湿地名录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寻找全市最美湿地摄影活动。

5、严守林地保护红线。深入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林地变更调查、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建立由“以数管地”转向“以图管地”的现代林地管理模式。

6、严守古树名木保护红线。持续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签订古树名木保护责任书,探索募捐认养等保护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古树名木信息档案,使古树名木管理常态化、动态化、公众化。

7、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开展公益林“阳光工程”和扩面提质工程,逐步推进生态公益林分级管理,依法保护416万亩生态公益林,增划50万亩生态公益林,确保公益林优质林分面积达到357万亩以上。

8、提升森林消防综合防控能力。推行武义县森林消防乡村党员干部网格化管理模式和东阳南马镇乡镇义务消防队和森林消防队人员共用、资源共享做法,严格落实森林消防各项责任。各县(市、区)新建专业半专业队伍3-5支,新(扩)建蓄水池200座,新购置高压水泵100台、柱塞泵20台,开展专业半专业队伍培训30期。

9、持续开展依法治林。强化“四清四打”行动,对破坏森林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各类森林案件综合查处率达到95%以上,刑事案件破案率达到90%以上。加强森林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突出市本级执法服务队的指导性作用。

10、加强有害生物及疫源疫病防控。组织开展春秋季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和“森林医生进百村活动”,加强经济林有害生物的生产性预报和防治技术服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或出售野生动物猎捕工具行为,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防控体系及救护体系

11、推进水源涵养保护与建设。拟订《金华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金华市区饮用水源涵养功能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争取实现沙金兰、九峰和安地三个区域政策统一。

(三)实施“林业改革”工程

12、深化林业经营体制改革。深化和推广“浦江模式”,探索和研究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相关政策和股份制流转扶持政策。全市新建成林地股份制合作社30家以上,林地股份制流转面积累计达5万亩以上。

13、深化林业金融改革。总结和完善“磐安模式”,充分发挥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的作用,从单一的政府性投资变为全社会多种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全市林权抵押贷款当年发生额在3亿元以上,林木综合保险覆盖面占商品林总面积5%以上,商品林火灾险覆盖面占商品林总面积30%以上、公益林火灾险覆盖面占公益林总面积95%以上。

14、创新林权流转保障机制。创新林农风险保障支撑体系,完善政策性林木综合保险、林权融资政府贴息、林权流转财政奖励等财政支持林业政策。创新林农维权体系,完善市、县、乡(镇)三级林权纠纷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的法制保障体系。

15、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进一步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科学利用林场资源,增强林场自我发展活力,切实解决好国有林场定性定编、经费、人员分流、遗留问题等,确保20156月通过考核验收。

16、推进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借鉴庆元、开化等地先进经验,逐步推行林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组建包括林地审批林木采伐后期监管、野生动植物保护、竹木加工企业监管、森林植物检疫等职能在内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

17、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畅通办事渠道、简化许可程序、压缩承诺时限,做到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程序再规范,行政效能再提高。

(四)实施“青山变金山”工程

18、打造森林旅游升级版。推广锦林佛手、万象花卉、永根杜鹃花基地、万亩树桩盆景园等为城市游客提供吃、住、游、购等服务要素的生态友好型观光休闲经营模式。主动对接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争取将磐安县、东阳市列入浙中国家公园建设。全市实现森林旅游人次12万人,实现森林旅游产值16亿元,直接带动其他行业产值22亿元。

19、实施林业品牌战略。举办好第十三届中国苗木交易会、第八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等惠农系列节会展会。巩固提升78个省级现代林业园区创建点成果,新增省级现代林业园区3个以上。探索林产品电商务模式,建立苗木供求信息平台。开展“百日严打”行动,逐步构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年度食用林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

20、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实施“一亩山万元钱”林技推广行动,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个,新增林下经济发展面积10万亩以上,新增林下经济综合产值10亿元以上。建立“乡土专家”制度,组织送科技下乡40场次以上。开展省林业厅第十五届“科技兴林奖”评奖工作,全市新增科学研究与推广项目(含森林食品质量安全提升项目)10个以上,省级以上项目验收通过率达到100%

(五)实施“固本清源”工程

21、从严管理干部队伍。组织开展“从严管理落实年”活动,严格执行《金华市林业局工作规定》,严肃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开展“不守规矩”专项整治,将从严要求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

22、健全完善民意诉求机制。健全完善《金华市林业局民意诉求机制》,积极回应林业基层和广大林农关切,切实解决基层部分林农、林企反映涉林诉求渠道不畅通等问题。

 

 

金华市林业局

201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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