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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市、区)长座谈会上的交流材料(朱飞)(报综合处)

发布日期:2014-12-25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护好绿水青山  筑起金山银山 

市林业局

2015年是“十二五”林业发展的收官之年,是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开局之年。全市林业工作将在科学谋划“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以实现林业生态与林农利益互利共赢、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深化林业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实施四大工程为突破口,走出一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现代林业发展路子,更好地为“两美”金华建设构筑重要的绿色屏障。

、实施“绿化彩化”工程

扎实推进“平原绿化”行动。认真贯彻《关于加快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全面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意见》(浙委发〔2014〕26号)精神,深化“四边”区域和“三改一拆”区域绿化,坚持平原绿化扩面与提质并重,大力推进植树治水,发挥绿化在“五水共治”及治理雾霾、清洁空气、改良土壤中的重要作用。开展“见缝插绿、美化金华”行动,全市平原林木覆盖率力争达到17%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1%以上,林木蓄积量达到5000万方立方米。指导义乌市认真筹备全省平原绿化座谈会。

积极推进彩化工程。编制《金华市森林彩化工程总体规划》,改造提升城市(城镇)及周边山体公园、骨干道路、骨干河道,建成一批集绿化、彩化、美化、珍贵化为一体的彩色森林带,营造“一村一树、一乡一林”、林水相依的生态河道和景观绿化带。深入实施“珍贵树种进万村行动”,按照规模化发展与分散培育相结合、人工造林与现有林相改造相结合的思路,培育珍贵树苗1万株。

深入开展“森林金华”创建活动。深化“森林金华”内涵,大力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建设,营造高质量的森林生态系统。全市建成省级森林城市1个、省级森林城镇3个、省级森林村庄10个以上、全国或省生态文化示范基地1个,新增市级森林村庄100个以上。力争2016年前各县(市、区)均创成省级森林城市,2017年金华市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二、实施“护林治林”工程

严守湿地保护红线。严格执行《金华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大湿地修复力度,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发挥湿地在净化水质、蓄水排洪、保障供水和涵养水源作用,全市湿地面积稳定在38万亩以上。指导各地开展县级湿地保护名录的确定、公布和省重点湿地名录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最美湿地评选工作。

严守林地保护红线。严格实施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签订县级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关于垦造耕地选址的“十个严禁”,正确处理好低产林改造、产业结构调整与造地的关系。积极开展林地变更调查、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实现“以图管地”。

严守古树名木保护红线。继续建设古树名木保护地理信息系统,签订古树名木保护责任书,探索募捐认养等保护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古树名木信息档案,使古树名木管理常态化、动态化、公众化。

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按照“生态优先、兼顾生产、量力而行、群众自愿”原则,开展“阳光工程”建设,逐步推进生态公益林分级管理,依法保护444万亩生态公益林,增划50万亩生态公益林,确保公益林优质林分面积达到350万亩以上。

提升森林消防综合防控能力。严格执行《浙江森林火灾重点整治县管理办法》,制订《重点区域“引水灭火”规划》、《金华市森林火灾提醒机制》,以网格化管理实现森林管护全覆盖,全面提升森林消防综合防控能力。全市新建专业半专业队伍3支,新(扩)建蓄水池200座,新购置高压水泵100台、柱塞泵20台,开展专业半专业队伍培训30期。

坚持依法治林。开展林区严打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林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各类森林案件综合查处率达到95%以上,刑事案件破案率达到90%以上。加强森林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快机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增强林业执法力量。

加强有害生物及疫源疫病防控。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组织“绿剑”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建立全地区无盲点的松材线虫病监测体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或出售野生动物猎捕工具行为,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防控体系及救护体系,逐步推进野生动物保护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

推进水源涵养保护与建设。编制《金华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金华市区饮用水源涵养功能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争取实现功能区三个区域(沙金兰、九峰和安地)政策统一。稳妥推进功能区生态移民工作,逐步减少功能区人员活动,确实保障市区饮用水源安全。

三、实施“林业改革”工程

深化林业经营体制改革。深化和推广“浦江模式”,积极培育和建设新型合作组织,探索和研究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相关政策和股份制流转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集中连片流转,扶持和培养一批组织有序、运作规范、示范效应明显的合作社和农户。全市建成林地股份制合作社30家以上,林地股份制流转面积累计达5万亩以上。

深化林业金融改革。总结和完善“磐安模式”,搭建林业融资大平台,从单一的政府性投资变为全社会多种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积极探索建立山林“电子身份证”、发放“林权IC卡”,为金融机构提供放款凭证,逐步实现资源变资本、活树变活钱、林子变票子。全市林权抵押贷款发生额在3亿元以上。

创新林权流转保障机制。成立林木林地收储中心,负责对一些暂时流转不了的和已到期但无法偿还借款的林木林地抵押物进行收购。创新林农风险保障支撑体系,完善政策性林木综合保险、林权融资政府贴息、林权流转财政奖励等财政支持林业政策。创新林农维权体系,完善市、县、乡(镇)三级林权纠纷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的法制保障体系。

全面完成全市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健全国家所有、林业行政部门管理、林场依法保护经营的运行机制。科学利用林场资源,增强林场自我发展活力,切实解决好国有林场定性定编、经费、人员分流、遗留问题等,确保20156月通过省考核验收。

推进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借鉴庆元、开化等地先进经验,推广永康市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法,组建包括林地审批林木采伐后期监管、野生动植物保护、竹木加工企业监管等职能在内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

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应减必减,能放则放为要求,以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前置、审批时间的“五减少”为主要内容,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畅通办事渠道、简化许可程序、压缩承诺时限,做到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程序再规范,行政效能再提高。

四、实施“青山变金山”工程

打造森林旅游升级版。以挖掘森林“四古”(森林古道、名木古树、森林古村、森林古桥)资源为重点,打造森林休闲养生旅游新业态。推广锦林佛手、万象花卉、永根杜鹃花基地等为城市游客提供吃、住、游、购等服务要素的生态友好型观光休闲经营模式。主动对接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争取将磐安县、东阳市列入浙中国家公园建设。全市实现森林旅游人次12万人,实现森林旅游产值16亿元,直接带动其他行业产值22亿元。

实施林业品牌战略。搭建好产业发展平台,重点举办好第十三届中国苗木交易会、第八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等惠农系列节会展会。坚持用工业化理念发展现代林业园区,做大做强做优林业产业集聚区,推进集基地生产、加工和营销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巩固提升78个省级现代林业园区创建点成果,新增省级现代林业园区3个以上。创新林产品流通方式,探索林产品电子交易、电子商务模式,建立苗木供求信息平台,促进本地企业对本地产品的消化。大力扶持和推荐林业行业的名牌产品,组织开展“名特优森林食品”评选。开展“百日严打”行动,逐步构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年度省级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

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实施“一亩山万元钱”林技推广行动,推进林下经济“双百”计划,实施“高效丰产林”工程,不断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个,新增林下经济发展面积10万亩以上,新增林下经济综合产值10亿元以上。扩展与省级科研院校、金华籍林业科技专家合作,建立“乡土专家”制度,加强面向基层、林农的林业科技服务与指导,组织送科技下乡40场次以上。开展省林业厅第十五届“科技兴林奖”评奖工作,全市新增科学研究与推广项目(含森林食品质量安全提升项目)10个以上,省级以上项目验收通过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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